索 引 号: | UDscdqwm3UWr/2023-00302 | 组配分类: | 医疗保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时效: | 有效 |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2-01
- 来源:医保局
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估办法》(盐医保发[2021]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材料受理、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审议,确定东台市精诚大药房为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东台市医疗保障局或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5222019、85399122
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