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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盐城市市本级劳动能力鉴定日程安排

        发布日期:2019-03-08 15:58 字体:[ ]
        2019年盐城市市本级劳动能力鉴定日程安排
        类别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材料集中受理地点鉴定时间(预计)申请鉴定需要具备的条件需要报送的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2019年第一批2019年4月1日—4月10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2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4月中旬申请工伤初次鉴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伤认定系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

        2.工伤职工治疗和康复期结束,体内无钢钉、钢板(医疗机构确认钢板、钢钉不能取出的除外)。

        ①工伤初次鉴定申请表

         

        ②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④有效的医学诊断、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医学检查材料

        ⑤工亡职工与其供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

        ⑥代为提出鉴定申请的近亲属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材料

        2019年第二批2019年6月1日—6月10日6月中旬
        2019年第三批2019年9月1日—9月10日9月中旬
        2019年第四批2019年12月1日—12月10日12月中旬

        病退鉴定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市区精神病种鉴定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2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1月中旬市区(含市本级、开发区、城南新区)患有重大疾病(含恶性肿瘤)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须符合:

         

        1、用人单位和个人均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累计达15年以上。

        2、申报的病种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目录且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

        ①非因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②被鉴定人的身份证件

        ③原始有效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病理报告、手术记录、出入院小结、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

        ④单位或近亲属代为提出鉴定申请的相关委托书、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⑤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市区癌症病种、

         

        综合病种鉴定

        2019年3月1日—3月31日4月中旬(癌症)
        5月中旬(综合病种)
        市区癌症病种鉴定2019年10月21日—10月31日11月上旬

        工伤职工复核鉴定2019年3月1日—3月10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2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3月中旬申请工伤复核鉴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作出初次鉴定结论;

        2.须在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告知的期限内及时提出复核鉴定申请。

        ①工伤复核鉴定申请表

         

        ②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初次鉴定结论

        ③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④有效的医学诊断、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医学检查材料

        ⑤工亡职工与其供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

        ⑥代为提出鉴定申请的近亲属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材料

        2019年9月21日—9月30日10月中旬







        备注:1.集中受理时间中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受理截止日期。2.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咨询服务电话:88195102。3、除申请表外,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一并带着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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