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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8: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www.hdfzxw.com/col/col12894/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邮编:224005,电话:0515—688007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862条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818条、微信发布1468条、微博发布1576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4件,当年办结91件,结转2023年办理3件。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到位。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预警机制、定期培训等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不断提升。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将官方网站细分为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污染源监管等多个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举办多形式的宣传现场会、现场答复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类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盐城“双微”平台建设,实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采编、第一时间发布,采取多种特效,推送微信、微博新闻、政策类文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2 



        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2



        2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91



         2



        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报送力量不强;二是信息捕捉能力不强三是信息文字功底薄弱;四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政策法规类文件数量少,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准确把握国家、省、市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抓住“亮点”,在增强信息特色上下功夫。在发现、挖掘、采编、报送信息时,注重打好“特色牌”,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这篇大文章,总结当前工作亮点、特色做法;二是切中需求,在体现信息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贴近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加大反馈力度,真正使信息成为服务的渠道和桥梁,通过信息的发布,使群众了解党委政府的有力举措,最终实现了紧密联系群众的目的;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四是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覆盖面;五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规范,遵守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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