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是立国之本,也是时代发展的支撑基石;这也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发展实体经济是看家本领”项目发展的精神高度契合。
大型的工业制造业(设备投入占比大,非手工业规模)理论上在投资强度、产出效应、税收规模、解决就业、促进区域消费等要素上占了绝对的优势。
依据建设“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和黄海新区”发展规划,近年来响水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依托区域特色、明确围绕“2+3产业链”的的招商及发展方向;“招大引强”、培育 “龙头”产业,已初显成效。在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安全管理、民生改善等多方面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是,我们知道,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的“招大引强”政策上还存在资源配置与建设不足:
1、自然资源配置问题:因区域招商引资前后原因,对前期招商引资项目在后期产生效应未有效“回头看”,致使在自然资源配置上存在“空置”或“资源产出效益低”等现象。例:在环保指标、能耗指标、土地指标等自然资源上,原有招商引资项目空占指标,或指标配置产出效应低、或承诺期限内未实际再行投资等现象明显,严重制约后期大项目招引工作。
2、人力资源支撑问题:因苏北区域历史发展原因,普遍存在产业集群不够,产业本土技工类人才缺乏,本土人才内生能力弱;人才流动性差,未形成其它区域人才流入,影响企业及区域人才的良性更替。
3、公共资源配套问题:区域内医疗条件、公共交通通勤能力、住房及商娱设施、教育等公共资源配套建设滞后,对产业项目落地后的人才安心就业产生较大影响;造成本已人才匮乏前提下仍外流恶性循环。
针对以上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自然资源倾斜政策:
1.在招商引资的初始,加强对项目“母体”的考察、调研工作。从“母体”本身的投资能力、其它区域投资项目成果、“母体”经营的历年效应、社会资信等多维度、全方位考证,保障“引资”项目的质量,从初始防犯“烂尾”项目的产生。
2、在项目建设投产后采取“回头看”政策。项目建设投产后阶段时限内其产生的效应是否匹配;在未达到目标效应前提下,对原有资源配置采取“对应削减”政策;对一定期限内严重未达目标效应的,采取“退出”政策。
3、针对第2项或其它允诺期限内未完成再投资的,采取“资源”收储政策,在“黄海新区”甚至市级范围为后进及已引进大型项目提供自然资源配置保障。
二、构建“内生外引”的人才体系:
1、以“市”区域为边界范围,大力发展区域落地产业专业类的职业教育培养政策,以实际需求为前提,开展对口“专业设置”,培育“小环境内”技工类人才的内生能力。
2、以落地产业分类情况,有针对性的和周边省市结成人才外引链条,促进周边省市人才汇流局面。
三、加快公共资源的配套建设。
1、加快医疗、教育等民生项目配套建设,对原有优质资源均衡配置,确实解决就业人员能“就近”且“高质量”享受基本的民生惠利。对落地项目外地从业人员子女就学,依据企业人民规模与意愿,结合区域教育资源能力可采用“配额”分配。
2、加快住房及商娱配套建设,针对区域内落地项目收入水平、落户购房需求等条件评估;针对性的对大项目就业人员采取一定优惠政策,促进人才落户意愿与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3、改善公共交通通勤条件,针对区域内落户大项目就业人员本土分布,设置专线公共交通通勤线路。一则可以降低自驾车交通拥堵与安全风险,二则可以促进本土区域内人才就业便利。可采用企业贴补经费形式确保公共交通的经营长期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