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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100202202250232
        案由: 关于利用市区闲置商业改造养老机构, 应对城市老年化发展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董志梅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0232 会议: 1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民政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商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卫健委(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人社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金融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住建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2-06-30 23:02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案由:
        第七次人口普查已经结束。从普查结果来看,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8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54%。老龄化的同时伴随高龄化,表明中国老年人口内部结构也在快速变化,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等需求将因为高龄化快于老年人口的增速增长,表现出结构效应。
        案据:
        就我们盐城市来说,与2010年相比,2020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市低年龄组人口比重略有增加,随着生育政策逐渐调整放开,出生人口总体上略有回升,但人口老年化速度超过新增人口速度发展趋势严重,具体为:
        1、14 岁及以下少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4.35%小幅上升至15.03%;
        2、15—64岁青壮年占比大幅收缩,从73.68%下降到65.09%,减少8.59个百分点;
        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较快增长,规模超过 0—14岁人口总量,也就是说,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2020年盐城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 19.88%,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较 2010年增加 7.9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 3.68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平均年龄超过 40岁,为43.96 岁。
        人口老年化是我国未来20年必须要面临的一个客观现实问题。国家层面对此高度重视:
        2013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诺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以政府为主导,完善公共账政补贴与支持政策,发展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积极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
        2019年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646项国家标准。其中新制定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102条要求,填补了该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
        同年2月22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共同制定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公布。方案不仅进一步阐明了“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的根本原则,还列出了行动“日程表”:到2022年,两项目标需要达成,一是宏观目标——要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二是具体目标——城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40张养老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该方案的意义不言而喻:明确普惠养老服务的重要地位,将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同时也能防止过度商业化,保证了养老服务的公益性;而“政府+社会”联动模式的提出,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年底前,“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端研讨会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报告2021》发布会在京举行。报告认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十四五”时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开局时期,重点应做好政策准备工作。在“十四五”时期应继续系统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落实三孩政策、推动养老金制度改革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其中,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国民提供基本护理保障。为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稳步”特征,可以先从低水平起步,坚持宽费基、严受益的原则,先把制度建立起来,解决重度失能老人的护理保障问题,然后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人口状况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近几年,盐城市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上加大了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截至2020年底,盐城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30家、民办养老机构47家,各类养老床位8.33万张,其中护理床位2.5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46张(按户籍老年人口计算),符合国家近期目标。
        虽然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盐城市的养老机构分布和发展现状来看,城郊养老机构居多,护理型床位数仅占总养老床位数的31%,远低于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中2022年实现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的目标,民办养老机构仅占总机构数的26.5%,远低于江苏省平均近60%的民营占比,与临近的浙江(70%)和上海(50%)亦有较大的差距,我市的养老产业距离高品质养老模式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方案:
        在国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年化国家战略”政策大背景下,盐城市作为新晋“全国文明城市”,应积极应对市老年化发展趋势,一方面需增加养老机构数量以满足数量逐年庞大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引进新技术、新理念更多的参与市养老产业,进而提升我市整体的养老产业服务水平,让数以万计的“盐城老人”安享晚年。
        一、整合、利用市区闲置商业物业资源,搭建“医养结合”的高品质养老机构。
        1、从我们盐城市的养老机构分布状况而言,城郊和乡镇简易的养老机构居多。诚然,城郊养老固然有其一定的优势,比如空气新鲜、环境良好、价格相对也比较便宜。但从养老的本质来说,健康护理、养老质量才是第一位的。市区配置养老机构,可以最大程度上利用市区的三甲医疗资源和发达的商业、休闲、娱乐以及人才资源,最大程度上满足老人的就医疗养和高品质养老生活需求;
        2、目前,由于国内土地政策限制,使得获取土地新建养老机构的投入大,回收期长。在这种背景下,南方发达地区很多城市通过改造市区闲置商业物业及租赁的存量物业来降低养老机构的前期投入,并取得了不错的运营效果。
        3、市区养老是未来养老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其一,随着城市的大规模开发,城郊土地资源亦是日渐稀少且寸土寸金,单独划拨土地或出让土地资源新建养老机构成本较高;
        其二,“医养、康养结合”模式的养老机构将成为主流。而要满足“医养、康养”条件,则一方面需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配备满足基本疗养需要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更需要养老机构与市区高水平三甲综合医院不宜有太远的距离,以满足老年人正常就医和突发病情需要能及时获得医治;
        其三,市区养老能最大程度的利用成熟社区、商业、休闲等资源满足老人生活所需,能最大程度上吸引专业人才的就业;
        其四,上世纪70、80年代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时至今日,40、50岁的中年人基本为独生子女和双职工家庭,没有更多的人力来照顾老年人,因此亟需在其工作的城市中心有更多的养老机构资源来帮助其照顾老人,这样既不影响其工作,更方便随时能看望老人,满足子女及老人的情感寄托。
        4、受世界经济发展下行及消费产业机构调整的影响,当前市区闲置了一定数量的商业物业资源。因此,在城市核心区租赁大型商业物业进行适老化改造,可以大幅节约资金成本。这一方面盘活了市区商业物业资源,另一方面更是满足了大量家庭对城心养老机构的需求,毕竟城心养老可以将社区、医院等优质服务资源相匹配,是贴近生活圈的融合式养老,可实现闹中取静、临近子女和医疗,从而解决传统城郊养老社区存在的子女探望难、快速享受优质医疗服务难的问题、商业资源匮乏和专业护理人员资源短缺的种种难题;
        5、利用区闲置商业资源改造成养老机构不能一窝蜂,应根据辖区分布、老年人口居住分布、高级医疗资源分布等特点,有计划、有指标、有规范的形成整体规划格局,避免市场形成无序竞争,最终损坏老人家庭及社会利益。
        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事业,优惠政策及时出台和落地,让养老产业正在实现市场化运作。
        当前,部分公办养老机构人才和硬件设施配备相对落后,专业化水平不高,普遍缺乏经营意识,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相对滞后,管理体制高耗低效。
        因此,要改变上述局面,一方面需公办养老机构改变经营理念,树立养老机构“专业化和服务化”的运营意识;另一方面,应将养老产业推向市场,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进来,通过民营资本的参与,让养老产业接受市场的洗礼和竞争,形成优胜劣汰,让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不同定位和需求的“养老市场事业”,进而从根本上满足社会需求和推进高品质养老产业的发展。
        1、大力倡导民营资本参与到“夕阳红”产业。
        基于我国国情,庞大的人口技术和老年化发展趋势,使得“夕阳红”产业变成了蓬勃发展的“朝阳事业”。民营养老机构能真正实现市场化、灵活化运营,激发企业运营方的主观能动性,提升运营品质并合理控制成本。民营养老机构要想在养老产业上生存获利,必然要求其需要最大程度上在“服务的品质化、配套的完善度、护理的专业度和经营的创新力”等方面发力,进而提升整个行业朝着更健康、更具性价比和更具发展力方向发展;
        2、推进以“市场为主导、民营资本为主体、政府帮扶和监管”的体系建设。
        建议将民营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要坚持“市场导向”为原则,结合养老产业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普惠政策,从行政审批高效化的窗口建设、优惠扶持标准化制度化能落地的奖励政策制定、灵活的政府融资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等,到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管体系建设,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我区养老产业的结构现状和市场需求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且能高效落地的体系。
        3、建立不同标准体系的民营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以便实现规范化管理。
        民政部门应制定统一的养老院星级标准,在标准中,将养老机构应该配备的硬件设施、软件管理、人力资源等规定详细,对养老机构实施星级评定和考核,并根据星级评定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当然,不能千篇一律,提倡办出各各养老机构的特色。有了养老机构建设的标准化,民营养老院的管理才能逐步实现规范化。
        4、引导民营养老机构走多元发展之路。
        民营养老机构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老人的需求,实现最大的专业化。如:发展民营医护型养老院,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政府应把医护型养老事业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组成部分加大投入,在专科人才的培养、使用、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解决失智、失能、低能的养老问题。可形成“城心专业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的新模式,依托社区,将服务半径扩大到整个社区和周边,通过专业养老机构培养的专业人才上门服务、专业化料理并辅助“智慧养老配套设施”等,建立一个虚拟养老社区。走多元化发展之路,逐步提升民营养老机构的造血功能和机构附加值。
        5、鼓励民间资本和人才帮扶民营养老院发展。
        应发展非盈利性的NGO和慈善组织,提高公众参与程度,非盈利组织可以以义工形式到养老院参与服务,减轻养老院负担。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办法,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和设施,通过出台捐款减免税负政策,鼓励更多民间资金注入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形成政府、集体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格局。
        6、提高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建立资格认证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应牵头组织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持证上岗。民政、教育等部门应联手加大对民营养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职业技能,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到认定的社会办学机构进行规定科目的岗位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盐城的养老产业正在迅速发展,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呈现出规模化、智能化、定制化的特点,但现阶段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为了能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利用大市区闲置商业物业资源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我区的养老产业,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深度开发、优化养老资源配置,建立高效、合理的养老体系,是解决居民养老问题的必由之路。

        市民政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30 23:02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4 17:03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20
        具体意见:
        市商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7 17:14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卫健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7:32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人社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13 09:05        协办
        答复内容: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C.作出解释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8:23        协办
        答复内容:
        市金融监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1:43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住建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5:29        协办
        答复内容: